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浙江财经学院151amjs澳金沙门学生推优程序及规范》,根据各团支部推荐,党支部考察,经学院党总支审核,拟确定傅时宇等56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08法一:傅时宇 屠超峰 张 杨
08法二:李秀萍 曹思琪 翁坚冰 郑佳琪
08法三:吴 姗 裘佳妮 莫 娅 章钰锋
08社工:吕 莎 许 卉 钱 淼 俞觊峰
09法一:梁 卉 薛娟芳 施佳芳 程技重
09法二:章温博 金丽霞 鲁 燕 蔡怡慧
09法三:陈圆圆 陈亮瀛 张 燕 吴佳佳
09社工:徐露露 杨 佳 章丹鋆 焦小莉
10法一:杨飞飞 李丹丹 肖晨光 吴群恺 张 军 苏婉君
10法二:缪沈靓 施嘉鸣 李 芳 汤 磊 耿 鑫 金 晶
10法三:王馨悦 张博涵 赵思雨 滕佳慧 戴佳伟 桂 卉
姜 超 陈 虹
10社工:胡晓菁 梅继人 陈 冰 陈 晓 李夏倩
公示期:2010年12月2日8:00---2010年12月5日16:30,
如有疑异,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向151amjs澳金沙门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党总支反映,反映情况提倡署名。
电话:0571-86735765(学办) 86735859(总支)
Email:caijingfaxueyuan@163.com
151amjs澳金沙门党总支
2010年12月2日
(初审:张诗弦 终审:罗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