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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学生毕业资格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1-19 点击:

各学院(部)、2016届毕业班学生:

为做好2016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根据《我院学分制试行办法》、《我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我院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工作细则》、《我院本科生修读双专业实施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和2012级本科学生及2014级专升本学生专业培养方案,现将2016届毕业生毕业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1)、2016届各专业的毕业条件(附件2)、2016届学生毕业资格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初审表(一专业)(附件3)、2016届学生毕业资格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初审表(双专业)(附件4)、2016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附件5)、2016届双专业毕业生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6)发给大家,请各学院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毕业生的各项工作。

特别注意:毕业前重修考试和毕业学期跟班修读的课程学分总和不得超过19个学分(含跟班重修课程学分),对毕业当学期不开课,无法重修的课程,学校单独组织1次毕业前重修考试2014级专升本学生没有毕业前重修考试)。未经重修的必修课程不能参加毕业前重修考试(第七学期不及格必修课程除外)。

                                     

                      2015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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