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管理 >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度高校科研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3-09-04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2013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计划已下达,我校共有46项获得立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3年高校科研项目下达后,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确认书》(一式2份,项目负责人和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各1份),于9月23日前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到科研处。

2.项目负责人须在开展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前,通过省教育厅科研网填报《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表》,对年度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总结。

3.项目完成后需结题的,项目责任人先在网上根据要求提交《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待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于每年的5月和10月统一报送纸质材料至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审批结题,逾期不再受理。

5.项目结题依据为《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中“预期成果形式”列明的内容。结题时,项目责任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应有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其余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不是项目责任人的,应为课题组成员),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成果未标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字样的,不予承认。

科研处

二0一三年九月二日

附件【教育厅立项汇总表.xls】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确认书.doc】

上一条:科研项目申报系列讲座——课题申报书的写作技巧与注意事项

下一条:关于进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3年中期检查的通知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