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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开好2015年上半年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5-06-09 点击:

      关于组织开好2015年上半年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的通知

浙财大纪监〔20152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

    根据《 关于实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制度的意见》(浙财大党〔201470号), 现将组织召开2015年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主体

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由各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机关职能部门由机关党总支统一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

分析会每年召开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中旬或12月中旬进行。安排在今年上半年召开的,请在 620日前 完成。

三、主要任务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召开2015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的通知》(浙教电传〔201539号)的要求,分析会围绕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主体责任、上次分析会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并选择一至两个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针对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不足和带有倾向性问题,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控措施

对于有招生工作和对外合作办学的部门和单位,请重点对招生工作和对外合作办学中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

四、参会人员

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视情况可扩大到下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校纪委委员按要求参加会议(分工安排详见《关于校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单位的通知》)。

邀请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参加会议。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根据以上要求,研究确定分析会的召开时间。安排在上半年召开的二级单位,请将分析会安排和主要议程在 612前报纪检监察办公室。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工,结合本职工作和单位实际,认真查找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做好会前准备。分析会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认真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

3.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后,及时将会议召开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 625前书面报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人:王永辉,电话:87557368

校纪检监察办公室

                                      2015 年6 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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