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培育德才兼备综合全面的法治人才队伍,让法科研究生进一步掌握当前检察学研究动态,打造具有浙财特色的“金生”,今年我院会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继续开设《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生选修课程,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将抽调若干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标兵能手陆续为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授课,内容包括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重点讲授检察学概论、认罪认罚从宽、企业合规等重点制度以及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案件实操等。
《检察理论与实务》第一讲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陈阳检察官主讲,主题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刑事检察实务问题。陈检察官以河南“掏鸟案”为切入点,详略得当地介绍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9个条文、16个罪名。课程结合2018年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的受案情况,对比2016年和2023年的法律解释,介绍了环境犯罪的罪名演进和案件特点,直观反映了刑法对破坏环境犯罪从严打击的立法指导。本次课堂不仅让学生们意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也让学生们进一步加深了对破坏环境犯罪的了解。
《检察理论与实务》第二讲由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郁勇检察官主讲,主题是刑事执行检察制度综述及若干实务问题研究。在课程伊始,郁检察官以一个轻松的问题“你对刑事执行检察的印象是什么?”热络了课堂气氛,接着从四个监督方向、十个监督领域为学生们展现了一个系统完整的刑事执行检察制度体系。课程详细介绍了自2012以来国家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全面开展与监督情况,强调了检察官的检察职责,并回答了“为什么要对刑事执行进行监督”这个值得令人深思的问题。郁检察官以其风趣幽默的语言加深了学生们对刑事执行检察实务问题的认识,让学生们了解了理论知识和实际处理问题方面存在的差异。
《检察理论与实务》第三讲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苏凯检察官主讲,主题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有关问题探讨。首先讲述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表明任何形式的疑罪从轻实质上都可能是疑罪从无、有罪推定,都可能成为冤假错案的“导火索”。接着以检察机关的定位——保护国家公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检察机关的角色——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司法人权的维护者作为切入点,介绍了检察官的十大业务,并阐明了一系列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问题。本次课堂将知识与案件相融合,不仅让学生们掌握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相关罪名,也加深了学生们对检察工作丰富内涵的了解。
系列课程获我院法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法学省一流学科支持。
(撰稿人:沈群 初审:陈言序 终审:李海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