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五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模拟法庭类比赛于11月9日——11月11日在宁波大学举行。由徐纯琦等8位同学组成的代表队,在全省32支队伍的激烈角逐中,他们凭借良好的法庭技巧与深厚的学术功底,获得三等奖。
此次参加模拟法庭的选手从我院第二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模拟法庭类)选拔而来,经过多轮的比赛、评分和综合评议,最终代表我校参加此次浙江省第五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靖霖杯”模拟法庭比赛。在初赛的土地行政管理纠纷中,我校担任原告。经过宣布开庭阶段,确认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基本信息之后,法庭调查正式开始。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我方提出被告实施行政行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被告也相应地做出了行政行为合法的答辩,案件争议焦点为变更宅基地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入举证、质证环节后,由于原被告对于证据有不同的认识和看法,双方就证据是否与事实相符展开了交锋,原告在质证环节抓住对方证据的漏洞,充分展现了严密的逻辑。最后的当事人陈述环节,原告言简意赅地提出宅基地是农村村民财产的最后一张底牌,对于变更宅基地的行为,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尽到审慎的审查义务。最后,我方赢得了本场比赛的胜利。
近几年,151amjs澳金沙门积极打造卓越法政人才实践培养体系,通过深化各类学科竞赛平台建设,助力学院人才培养工作,取得较为显著成效。
附参赛选手名单:
序号 |
姓名 |
学院 |
班级 |
指导教师 |
1 |
徐纯琦 |
151amjs澳金沙门 |
16非诉实验班 |
杨琴、王龙辉 |
2 |
仇钦锋 |
151amjs澳金沙门 |
16非诉实验班 |
3 |
曹清韵 |
151amjs澳金沙门 |
16法学3班 |
4 |
刘娇丽 |
151amjs澳金沙门 |
16法学3班 |
5 |
周姝宁 |
151amjs澳金沙门 |
16非诉实验班 |
6 |
卢丽宇 |
151amjs澳金沙门 |
16非诉实验班 |
7 |
李俊森 |
151amjs澳金沙门 |
17非诉实验班 |
8 |
王令 |
151amjs澳金沙门 |
17法学1班 |
(撰稿:徐纯琦 初审:王龙辉 终审: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