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我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浙财大党校拟在校内开展针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党员五个层面的培训班。为建立一支素质优良、规模适当、适应新时期党校培训要求的党校教师队伍,现在校内聘任授课教师。同时,为了切实推进党校的科学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培训质量,满足学员的多样化需求,充实党校师资队伍,促进师资结构合理化,充分发挥校友的作用,拟在校友群体中聘任党校教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校内党校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校教育事业,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主、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党的章程和党校的有关规定;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积极承担党校教学科研任务,教风严谨,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4、有较好的政治理论功底,能对以下专题中的任意一到二个方面内容进行讲解:(1)中国共产党的性质、路线和纲领;(2)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和宗旨;(3)中国共产党的历史;(4)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条件;(5)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6)中国共产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7)中央及国家重要会议的相关精神;(8)我校发展党员的政策及相关程序;(9)增强党性修养的方法和途径;(10)大学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理念;(11)《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相关内容;(12)国内外政治经济热点、难点解读。
二、聘任校友党校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聘任校友党校教师除满足校内党校教师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具有较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关心母校事业发展;毕业后在个人工作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奉献精神和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在自身的专题研究、擅长领域等方面有一定的经验积累。
校友党校教师的聘期一般为2年,续聘、解聘以及教学管理活动和其他与党校有关的日常事务由学校党校和校友办负责。
三、党校教师的职责
1、承担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党员培训班的教学工作;
2、参与校党校开展的党建调查研究工作;
3、服从校党校的管理和工作安排,接受校党校的考核。
四、聘任程序
(一)校内党校教师聘任办法
1、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并填写《聘任党校授课教师申请表》(校内)(附件1)(4月7日—4月13日);
2、各二级党组织进行遴选推荐,填写推荐意见后报党委组织部(4月13日前);
3、校党校进行审核,根据申报推荐情况,确定聘任人选,下发聘任文件(4月)。
(二)校友党校教师聘任办法
各二级党组织在校友中进行广泛宣传,进行遴选,征得校友同意后,推荐校友党校教师1-2名。校友党校教师需填写《聘任党校授课教师申请表》(校友)(附件2),各二级党组织填写推荐意见后报学校党校(4月13日前)。校党校与学校校友办进行审核后,确定聘任人选,下发聘任文件,并颁发聘任证书。
联系人:李伟 电话:87557034 办公室:行政楼533
我院党校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