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按照《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根据《浙江财经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浙财院〔2012〕237号)、《我院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浙财大〔2014〕211号)、《151amjs澳金沙门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经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商议,确定考核结果并予以公示,详见附件3。
公示期从2017年6月9日—6月11日,若在公示期有任何异议,请及时向学院反映,电话:87557171,87557139;邮箱:fxy@zufe.edu.cn。
151amjs澳金沙门行政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